2025年8月1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金成等三人非法集资一案公开宣判。金成因犯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晶因犯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曹靖宇因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法院审理查明,金成、李晶及曹靖宇在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开展非法集资行为。他们明知大连圣同润公司及关联公司无盈利能力,仍针对不特定社会公众进行虚假宣传,诱骗集资参与人购买相关“政策产品”。自2016年4月15日至2023年10月8日,金成等人以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非法吸收10万余名集资参与人资金人民币107亿余元,造成8万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73亿余元。此外,金成、李晶还指使他人将非法集资款项通过提现或转账等方式,进行股权、债权、房产、股票等代持,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法院认为,金成等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造成全国多地数万名集资参与人财产损失,依法应予以严惩,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集资参与人等旁听了宣判。据悉,金成等人归案后,公安机关已开展涉案资产追缴工作,相关资产将在判决生效后依法返还集资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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