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服管理,保障校服质量和安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校服管理的关键环节提出政策措施,形成有效的管理服务体系。具体内容如下:明确管理职责:学校负责本校学生着装规范制定、校服选购等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建立本地校服管理的制度、机制,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属地学校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校服选购进行指导和监督,处理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校服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与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定期开展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处理校服质量问题线索。规范选购工作: 坚持集体决策:要求集体决策校服选用需求,规范组建选用组织,确保校服选用符合学生和家长意愿。 严格依法采购:明确采购模式,规范采购流程和校服收费管理工作,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 严格质量把控:严格执行校服质量标准,落实“明标识”“双送检”制度,即校服应具备明确的标识,企业送检一次,学校收货后还需随机抽检。同时建立校服质量“黑名单”制度,将生产不合格校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 提升服务水平:保障特殊学生群体利益,建立售后服务长效机制,积极发挥校服育人价值。加强选购工作监督,建立惩处机制,对强制购买、收受回扣等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配套选购指引:同步配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服选购指引》,对学校集体决策、征集采购意向、组建选用组织等校服选购的10个关键环节予以操作规范,形成对校服选购工作全流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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