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莆田有网民反映拆迁补偿款被拖欠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具体情况:荔城区新度镇善乡村过渡费拖欠:2014年10月,因壶公路修建,荔城区新度镇善乡村村民房屋被征迁。合同约定3年内安置房交房,过渡费为每平方米每月5元,若超过3年未交付,过渡费翻倍。但自2017年10月起,村民们的过渡费无法拿到。新度镇政府回复,壶公路一期工程善乡安置区于2023年3月30日交房回迁,截至2024年1月,已回迁109户,产生过渡费欠款613.3918万元。新度镇已于2023年6月13日正式行文上报荔城区政府申请该笔款项,2023年10月23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组织召开信访联席会议积极协调资金落实,待资金到位后,将第一时间拨付给群众。秀屿区笏石镇吴黄村征地补偿款未到账: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吴黄村村民吴玉坤的耕地位于秀屿区吴厝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2019年,其承包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为挖毁,但一直未收到征地补偿款。2021年,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挖毁吴玉坤承包地、实施强制交付土地的行政行为违法,但吴大爷至今仍未拿到征地补偿款。笏石镇政府表示,后续将由负责处理此事的包村干部出面与吴大爷协商赔偿事宜。涵江区三江口镇鳌山村失地保障金被拖欠:莆田涵江区三江口镇鳌山村的多位村民反映,他们的土地早年间因啤酒厂及配套路网建设被征用,2012年至2023年期间的失地保障金一直未发放,每人被拖欠金额普遍在两万元以上。涵江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解释,资金由区政府筹款拨付,因项目征迁涉及人数增多,保障金标准提高,资金压力较大,所以涵江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联席会议作出统筹安排,暂缓部分地区2012年8月至2023年期间的保障金发放。工作人员表示,暂缓发放不等于不发放,涵江区人社局已做好涉及补发人员的台账登记与留存,目前正全力协调筹措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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